商标转让简要说明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发院判决发生商标**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商标转让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当事人是公司的,提供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当事人是个人的,提供个人身分证复印件并签字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转让方同意转让的公证书;
5、代理委托书;
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如果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补正通知。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3、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
4、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商标转让申请流程
商标转让申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至三个工作日递交到国家商标局——一个月左右商标局将下发《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6-10个月左右进行实质审查——审查通过的将颁发《商标转让核准证明》,该证明应与注册证一并使用。